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标题:湖南涉外经济学院关于应聘材料的要求

添加日期:
2007-06-21 13:24:49 点击次数:
1.学历、学位证书。

(1)、在国内获得学历、学位的,提供学历、学位证书原件、复印件;

(2)、在国外获得学位的,提供学位证书复印件以及发证单位确认的相应中文译本,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据的《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》;

2.职称资格证书原件、复印件,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证书原件、复印件、身份证复印件。

3.近5年内主要科研学术成果目录,论文复印件,应届硕、博士提供毕业论文。

4.应届生导师推荐信。

5.申请人近期健康证明。

6.非应届毕业生提供与原单位解除合同聘任关系证明书。

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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