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、负责全校机构设置,人员编制的申报,审批、审定工作。
2、负责学校教师职务的评审聘任工作。
3、负责制定全校师资培养规划,做好教师和其他专业人员的选留、录用、定职、考核、培训进修工作。
4、负责全校教职工的调配,制定各类人员的进人计划,办理调进、调出手续。
5、掌管全校教职工工资、福利费用,负责工资调整,福利费的分配使用。
6、负责全校教职工的考勤、考绩、奖惩、鉴定等考证工作。
7、负责办理全校教职工的请假、休假、退休、辞职等事项。
8、负责病故、殉职人员的丧葬抚恤,遗属补助和因公致残人员的评残工作。
9、负责全校计划外用工计划核定工作,并督促有关部门及时办理计划外用工的缴费、换证、清退工作。
10、办理全校教职工人事证件的换发。
11、填报各类人事统计报表。
12、管理全校教职工的人事档案。
13、草拟有关人事方面的工作计划、总结、规划、请示报告、规章制度、职改、考勤、考评等文件,并检查督促贯彻执行。
14、办理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